发布日期:2014-03-22 点击数:
各位同学:
为鼓励我校研究生多出高水平学术成果,推动创新型人才的培养,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,学校拟对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的优秀学术成果进行奖励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奖励范围
我校所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均可参评。
二、奖励成果的标准
获奖励的研究生学术成果应符合以下基本标准,
1、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且山东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,在SCI、SSCI、AHCI及C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(不含综述)。
2、获授权的发明专利(前两位)。
3、所有成果均须为在学期间获得。
4、按成果进行奖励,单项成果奖励最低标准5000元,每项成果不能重复用于该奖项评审。
三、奖金分配原则
1、学校根据当年在校博士研究生人数分配奖金额度。
2、硕士研究生不做奖金分配基数,但可与博士研究生同标准参评,其奖金由各单位在所获奖金总额中支付。
3、单项成果奖励额度可在每项不低于5000元的标准上予以浮动,但奖金总数不能超过学校分配给各单位的奖金总数。
有意向申报者,请填写《山东大学优秀学术成果统计表》(见附件),将该表电子版发送至38739267@qq.com,同时将科研成果的原件和收录证明交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。截止时间:3月24日(周一)上午9点。过期不候。
附件:《山东大学优秀学术成果统计表》
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
2014年3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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